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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依法公布广播影视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
2007-01-29
    经过近一年的梳理调整和修改完善,《浙江省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职能及其法律依据》于1月23日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对外公布。
据省政府法制办审核认定,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共承担91项法定职责和权限。其中,包括行政许可类32项,行政监管类24项,行政处罚类25项,行政强制类2项,行政确认类1项,其他执法职权类7项。
上述行政执法职权是从近百部涉及广播影视行政管理的现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中查找、梳理、归纳的。目前,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局为主实施的法律依据有7部行政法规、1部地方性法规、31部部门规章、1部政府规章。









  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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